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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久前,我填了一張表格。我填過無數表格,唯有這張深深刺痛我的心。
單位行政幹部換屆,從未做過行政事務的我也填了一張表。填到一欄時,我猶猶豫豫:家庭成員!
自然,這個表格裏應該填上我愛人的名字,還有女兒的名字,可要不要填父母呢?首先,父母在老家,一直不和我們一起生活,也不可能有什麼社會關係。其次,母親已經謝世,一提此事,我至今心頭仍隱隱作痛。
想來想去,我還是決定寫上父親的名字。
交表的人不少,臉上都掛着微笑——我知道,前程在望,大家沒辦法平靜。在報名現場,我眼光一掃,立即發現交表者都是百裏挑一的佼佼者,才智與人品俱佳。但是,所有人的表格均不合格!
我湊近才搞清楚,問題都出在“家庭成員”上,幾乎所有的人都沒填寫自己的父母。一位女性工作人員耐心地說:“請大家重新填表,把父母填上去。中組部對此有明確要求,原因可能是很多幹部都忽略了在履歷表裏填寫自己父母的情況。”
此次競聘,我不出意料地落選,但最大的收穫是:父母是我的家庭成員,不管在不在一起住,不管在不在一個家。
其實,這個簡單的問題,從母親懷胎的第一天起就已經有了答案,但當我們離開故居,離開愛我們超過自己的父母之後,慢慢地,答案越來越模糊。組建了新的家庭後,父母,我們最親的恩人,卻無一例外地被劃在了我們的家庭之外。到底什麼叫家?我不得不重新思考這一概念。
在中國人的意識裏,從我們結婚那天起,就不再和父母是一家人了。尤其對那些從農村出來的孩子,父母一般都留在農村,而我們生活在城市。在我單位的宿舍,有很多來自外地的父母,他們來幫助年輕的兒女帶孩子。每次和他們在一起,我內心都充滿真誠的敬意。爲什麼到了現在,只要我們需要,父母總能義無反顧;而父母需要我們的時候,我們卻要反覆掂量,甚至畏畏縮縮呢?
我母親在世時,常常說一句話:“父母心在兒女上,兒女心在石頭上。”那時,我總很反感這話,現在,我卻將它在心底反覆玩味,咂摸着其中的深意。
聽過一個讓人心酸的故事:一對夫妻生了兩個兒子,村上人都很羨慕,說:“你們真幸福,他們長大了,你們就享福了。”結果孩子結婚了,卻分家了,一分爲三。
開始老人生活還能自理,但是年歲漸長,就必須依靠兩個兒子了。贍養問題起紛爭,最後協調:大兒子只管父親,小兒子只管母親。從法理上看,這確實很公平,但兩個兒子家不可能總是同時做飯,結果老兩口只能一個人吃飯,一個人眼巴巴看着。這樣的悲劇,多麼傷人啊!
我又想起著名的長江學者鄭強教授的故事。鄭強教授每天都要工作到深夜才能回家,回家後,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80歲老母親的房間,看一看母親是否安然入睡。好幾次,他一回家就看到母親爲他削好的蘋果安靜地躺在水果盤子裏,這使他非常難過,他知道:母親多麼希望他能早點回來和她說說話啊!可是,母親這麼一點小小的願望他都滿足不了。
2011年,鄭媽媽不幸謝世,本來打算做一個簡單的告別儀式,但當人們聽說孝子鄭強的媽媽去世後,都送來了花圈:有領導,有同事,甚至有街頭的小販。鄭強教授爲了答謝來賓,講了幾句話,其中一句是這麼說的:“朋友們,尤其是年齡和我差不多的朋友們,請一定在弔唁結束後給爸爸媽媽打個電話,因爲他們太盼望我們的電話了。而我,現在多麼盼望叫一聲媽,可這樣一個小小的願望,卻再也實現不了了。”
從法律層面來看,父母真的不是我們的家庭成員,因爲在戶口本上,並沒有他們的名字。可連父母都不是我們的家庭成員,誰還能是呢?
著名作家劉墉有一句話:愛總是向下流動的,這樣才保證了人類的延續。我非常贊同這句話,但我要說,這話不能成爲慢待父母的理由。
中國有孝道的傳統,然不孝的新聞卻屢見不鮮,甚至傷害父母的也大有人在。我實在不忍耳聞這樣的故事,但它實實在在地存在。即便是惡棍的內心也有柔軟的一角,但願每個人能將自己的愛和柔情再多給父母一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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