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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購了十人套餐,消費時卻說有最低消費要加錢,消費者覺得不合理,投訴到了工商部門。
消費者羅先生投訴:他花269元在大衆點評網上,團購了簡樸寨取水樓分店的十人套餐券。在團購規定的有效期內,他提前一天預約,可店家卻告知,使用該優惠券,還有最低消費688元,也就是說消費者如果要用這張餐券,必須再加菜,讓消費金額達到規定的最低消費。而團購網站的頁面上,沒有提及最低消費的內容,而且團購頁面還提示,餐券購買後不能退款。於是,他就向工商部門投訴。
江漢區新華工商所日前受理投訴,立即找商家進行了調解,商家最後同意,不再設最低消費,讓消費者按餐券價格消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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